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4
職務列等
五等280俸薪點(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 二、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籍謄本及戶口名簿之受理核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一)、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並檢附自傳、相片及簽章)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5年4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案錄取正取人員1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三、工作期間:本案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薪資:月薪38,948元。(五等280薪點) 五、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王小姐,電話03-3201922轉82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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