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 二、具備電腦操作知能、熟悉文書處理、網際網路應用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有前述各項情形者,撤銷任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經建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欲知詳細工內容請電洽06-2680622分機301經建課黃課長
聯絡方式
聯絡人:蔡主任
連絡電話:06-2680622分機3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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