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報名資格: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護理師證書者。(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含中譯本)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 具臨床工作經驗、學校約聘僱護士護理師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之情事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聘用後發現其於聘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聘用)。 (四)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本校衛生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二) 協助學校意外傷害護理、學生意外事件緊急救護處理。(三)協助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以及應繳表件: (一)電子郵件報名: 1.報名日期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25日(六)下午4時00分止。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應繳表件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後以電子郵件方式(檔名以姓名命名) 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信箱。(完成後可於上班時間與本校人事室確認,電話:(02)28129059分機850) (二)應繳表件: 1.報名表(如附件1,請附最近3個月內照片)。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成A4同一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為外國學歷須備妥本國駐外單位認證完整文件始得報名) 4.護理師證書。 5.甄選自傳(如附件2)。 6.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7.切結書及不適任查詢切結書(如附件3、4)。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9.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報名所送交資料恕不退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護理師
114/07/28 ~ 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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