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駕駛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5/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須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技工、工友、駕駛)
(二) 須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三) 國小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工作項目
(一) 公務車輛駕駛。
(二) 公務車輛清潔保養與維護。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同年5月15日(星期五),相關資料請於 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30 分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05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5號 中正第二分局 人事室 林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採電子報名者,請以「報名駕駛甄選」為主旨寄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並應致電(02-23751981)與林小姐確認是否收受資料。
(二) 應檢附證件:
(1)履歷表(並貼妥 2 吋半身照片)。
(2)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3)調僱意願表。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請應提出正本供審查,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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