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 具大學(含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
2.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115年4月20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溫小姐收(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約僱人員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2. 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5.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將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府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6. 契約期間為自聘用日起至115年高等考試公務人員報到前一日。
聯絡人:溫小姐 037-5581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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