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未受轉調限制之公務人員。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資訊處理相關科系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學習能力、機動性及團隊精神。 五、英檢中級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尤佳(檢附成績單或證書)。 六、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檢附及格證書)。
工作項目
一、資訊科技應用服務場域試驗媒合。 二、辦理「友愛市場數位創生聚落計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李小姐(電話06-2991111分機773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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