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工作項目
採購業務、工友管理、辦公廳舍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6月2日出缺,倘現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5-2294081曾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4/11/10 ~ 1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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