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4/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需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4. 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蔡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29;地址: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人事室】。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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