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保育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7
有效期間
115/04/17 ~ 115/05/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二)高中以上畢業,曾接受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辦之教保員、訓練員班培訓課程90小時以上。 (三)若尚未具備前二項任一項資格,本院得擇優通知面試,如經本院錄取,得先與本院簽訂切結書,並應於一年內取得專業資格後再行補件,若未能於期限內取得專業資格,本院得不予續聘。
工作項目
工 作內容:從事成年心智障礙婦女教養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研擬服務對象年度個別化服務方案。 (二)協助心智障礙服務對象進食、沐浴、如廁訓練。 (三)研擬服務對象特殊行為輔導計畫及處遇。 (四)進行服務對象生活教育、作業活動、體能活動、美勞韻律、家事訓練、休閒活動、社會適應等。 (五)協助服務對象就醫、服藥、整理服藥記錄及復健等。 (六)撰寫服務對象個案紀錄、學習或活動評量等各項記錄報告。 (七)院方交辦之各項事務。 (八)視本院業務需求配合輪值班。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將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雲林教養院教保科保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相關洽詢:薛先生、電話:05-595-4359 分機1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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