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6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3.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含)以上(或具同等學歷),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並符合下條件之一:
(1)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2)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所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徵;如於事後發現者,應取消資格: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兩款以外之罪,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5)依法停止任用。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受監護(中華民國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8)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者,未於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工作項目
1.因應新興及須關注廢棄物清除處理。(含石綿建材廢棄物之清理)
2.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褚羿丞先生 03-5519345#5403
約用期間以新台幣38,948元支薪。
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甄選結果登載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hcepb.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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