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4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 具備Word、Excel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工作經驗尤佳。
(四) 可配合工作輪調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七)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其他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亦未領(持)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廉政相關業務。
(二) 辦理公文登記桌及綜合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5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政風室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 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莫先生收。
(三) 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25。
(四)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秘書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 甄選方式:第一階段為電腦文書測驗(資料登打、基本文書軟體使用測驗),測驗時間為20分鐘,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及格者,方得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談,測驗成績占總分40%,面談成績占總分60%,兩階段成績加總後依總分排名。
(七)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 本職缺月薪新臺幣32,450元整。
(九) 應徵者無須上傳或檢附照片。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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