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4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 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四) 工作態度主動積極並可配合不定期加班、輪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 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七)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其他國籍,且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亦未領(持)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工作項目
(一) 公務車輛管理。
(二) 總發文業務。
(三) 本所大樓場地租借及管理維護。
(四) 協辦科室登記桌業務及全所領用文具管理、協助總機業務及市府公文交換。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於115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本職缺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 郵寄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秘書室莫先生收。
(三) 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525。
(四) 報名應繳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sanchong.ntpc.gov.tw/熱門服務/表單下載/秘書室項下列印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務必親自簽名,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 凡資格條件不符或報名應繳證件有缺漏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e-mail通知參加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請務必注意e-mail通知面談之訊息。徵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六) 甄選方式:第一階段為電腦文書測驗(資料登打、基本文書軟體使用測驗),測驗時間為20分鐘,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及格者,方得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談,測驗成績占總分40%,面談成績占總分60%,兩階段成績加總後依總分排名。
(七)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 本職缺月薪新臺幣32,450元整。
(九) 應徵者無須上傳或檢附照片。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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