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5/16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須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學系或呼吸治療學系畢業。 (2)具有護理師證書。 (3)具呼吸治療師證書。 (4)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另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書函規定,如獲錄取遴用,應以在本院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
工作項目
1.醫院呼吸治療業務暨相關教育訓練、查核等。 2.配合年度督導考核及評鑑相關資料之統整。 3.各項呼吸治療相關業務推動、聯繫及執行(含切帳、重病及事前審查申請、VPN登錄、病人入住事宜等)。 4.各項呼吸治療相關指標、統計分析,及擔任呼吸器依賴個案管理師。 5.配合護理部公職護理師值班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頁(http://www.vhtt.gov.tw/首頁 > 最新消息 > 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5年4月17日公告截止時間前將書面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送至台東市更生路1000號-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公職呼吸治療師」職務)。 備註:報名人員請逕自本院網站(http://www.vhtt.gov.tw/首頁> 最新消息 > 就業資訊)下載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同意書、迴避任用具結書、雙重國籍具結書等資料,除依上述第1點郵寄,並將「簡歷冊」及「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於公告截止日前 Email至[email protected]。 2.報名人員需檢具上述相關資料及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歷、師三級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及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呼吸治療師證書、工作經歷服務證明等影本、另附護理相關特殊證照及專業訓練資料影本)。 3.如為現職公務人員:另請檢附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給徵才機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 4.報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1)承辦人:人事室科員。 (2)電話:089-222995分機5027。 (3)地址:台東市更生路1000號。 (4)Email:[email protected]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6.甄試方式:審查檢附資料、筆試、口試。 (1)筆試(70%)。 (2)面試(30%):評量儀態、言辭、才識、專業能力。 7.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筆試及口試),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8.資料不齊全、不符資格者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9.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 10.錄取公告:甄試後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 1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護理師
115/03/25 ~ 1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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