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約用工程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工程發包等業務。 (二)道路管理業務(含道路坑洞修補)。 (三)天然災害緊急搶通修。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04月28日前檢具個人履經歷表(附2吋半身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並簽名)各1份,採親自報名或掛號郵寄方式均可,以掛號郵寄時請寄: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建設課收,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二) 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037-250078 分機5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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