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秘書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6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六)考試及格人員,於報名截止之次日起一個月後已無不得轉調本所任職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發包業務。
(二)小額、共同供應契約及各項專案採購。
(三)不動產財產管理業務。
(四)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掃描檔上傳至該系統,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上傳駐外館處驗證該學歷證件為真之證明文件。
3.以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4.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三)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4-25663316分機371謝課員;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4-25663316分機330王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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