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專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7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
三、 具有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四、 工作態度佳,能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家重大經建、公建及社發政策列管、追蹤、協調及查核等事宜。
二、 辦理中長程個案計畫(公共建設及社會發展)全生命週期管考,含計畫審議、先期作業、院管制計畫,以及公共建設預警計畫管考、追蹤與查證等事宜(依部會分工)。
三、 辦理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制度、本會主管財團法人管理及國家希望工程管考等相關事宜。
四、 辦理公務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與系統維運,以及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計畫管考與系統管理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27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及審定函、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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