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2.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等情事。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注重行政倫理。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書,或曾擔任學校事務組長工作經驗、備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熟悉學校行政知能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總務處事務組相關業務。 (二) 須配合學校職務輪調制度或其他行政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身分證、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無者免附)、、、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有附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人事室司徒先生02-24321234分機50,工作內容請洽02-24321234分機31總務處林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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