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南區分署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 於115年7月3日以後無限制轉調情形之現職公務人員。 (五) 具汽車駕照,能獨立駕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學校午餐食米申購審核及團膳契約烹煮業務。 (二) 水稻品種生育及育苗業務與設備補助。 (三) 水稻產業施用稻草案輔導分解菌推廣。 (四) 公糧合約、物資及運輸管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請點選事求人系統「我要應徵」,進入「My data」逐一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進行「簡要自述」編修並儲存,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確認履歷內容並完成授權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附件資料。為利審查,上傳之附件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派令、現職銓審函、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或其他與本職務相關證照、汽車駕照(無則免附)等。 (二) 本職缺資格條件(一)至(四)項為必要條件,需全部符合。經審查符合上開資格條件及視業務需要,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或舉行測驗;簡要自述若空白,視為資料不齊,附件資料不齊或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人:人事室06-2372161分機211黃小姐或212蕭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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