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聘用副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農藝、園藝、生命科學等研究院所畢業獲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作物種原、基因體、表型體等新興育種技術及無性繁殖作物保存利用之研究。 2.研擬與執行果樹種原保存園管理、調查、試驗、資料分析與相關計畫報告撰寫及發表等工作。 3.辦理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式。 2.請檢具擬應徵職務⼯作之簡歷⾃傳、最⾼學歷證件影本、⾝分證正反⾯影本、與擬任⼯作性質相關之研究報告、⼯作證明或證照影本等,於115年4⽉29⽇(星期三)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遺傳資源及生物技術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遺傳生技組聘用副研究員」)。 3.甄選⽅式︰ (1)筆試:佔30%,採選擇題或申論題(測驗科⽬:園藝學及種原保育原理)。 (2)實務操作:佔40%(測驗科⽬︰果樹種原性狀調查)。 (3)⾯試:佔30%。 4.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錄⽤標準者,不予錄⽤。未錄⽤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 5.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6.本職缺為預估缺,係現職人員請假期間(預計自115年7月20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職務代理人,聘⽤期間預計⾃115年7月20日起⾄118年7⽉31⽇⽌或該職缺⼈員請假原因消滅前⼀⽇⽌(本職缺為「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2點第1項第2款所遺業務,如代理原因消失,原職⼈員提前復職之⽇起,應即無條件解聘)。 7.代理期間薪資︰月酬標準376薪點(折合⾦額計新臺幣52,301元,薪點折合率依⾏政院規定之通案標準)。 8.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應先試⽤3個⽉,試⽤期滿後由主管評核⼯作表現,成績及格者正式聘⽤,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聘⽤。 9.聯絡⼈及電話:黃群哲副研究員 04-233178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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