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3
職務列等
聘用7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交通或土木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其他系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國內外專科交通或土木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其他科系專科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5年以上。
(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有普通重型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鐵路地下化站區與路廊之規劃。
2.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
3.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市土地交通相關用地檢討。
4.跨市區域交通合作發展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當事人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115年9月30日),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月薪45,624元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5年4月23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運輸規劃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四、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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