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2、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 3、具高度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假日出勤。 4、具建築工程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意願者,應徵時需「繳交證件」如下: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高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公務人員現職或最近一筆派令。 (4)公務人員現職或最近一筆銓審函。 (5)公務人員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符合本職缺職系之派令、銓審函、相關證照(如採購證照、汽車駕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英檢等)或合格證書等文件,無則免附。 上開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2、應徵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間至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上述「繳交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以供初審。 3、應徵人員經書面初審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 4、視甄試結果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5、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張先生05-2787006分機232。 6、本職務預計於115年6月18日出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1/28 ~ 115/02/03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