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與工作項目類似工作經驗者優先。
3.熟悉公文格式、具備電腦文書處理(ODF)及網路操作能力。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人員。
工作項目
1.會計憑證審核、付款憑單等各項經費類及歲入類傳票編製。
2.公文收、發文處理及公文存查、文件繕打及資料建檔。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相關資料影本[(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4)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經驗證明、英語檢定等。)],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形。
3.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正取1名,本部得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
5.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訂有試用期90天),工作報酬為每月新臺幣3萬2,781元(配合政府調整,內含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保及健保等費用)。
6. 聯絡電話:02-23228297人事處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5/03/18 ~ 115/03/3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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