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主計室約用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副學士或學士學位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個性積極及認真學習。 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員額,需具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本署109年度至115年度會計憑證整理及裝訂等相關作業
聯絡方式
1.報名手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5年4月24日前郵寄或親送103205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主計室(以郵戳或人事室收文章戳為憑,逾期者以放棄論),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用助理職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並填妥資料,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2.資格審查: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至該職缺點選「我要報名」,於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6)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3.甄試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 (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驗證,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3)甄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4.錄取通知作業: (1)錄取名單將於本署「人才招募」網頁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候補,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等級相同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待有出缺時另行通知。 5.工作薪資:本職缺為定期契約約用助理,具副學士學位者月薪32,450-35,900元、具學士學位者月薪36,160-39,840元,僱用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約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 7.洽詢電話:(02)2522-0906 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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