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3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 2.全民英檢中級及格或達相當B1等級之檢定考試通過。 3.具推動英語教學活動、資料分析等相關行政工作經驗,且具主動服務之熱忱、擅長協調溝通、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備、可獨立作業。 4.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 5.具學校、政府機關行政經歷。
工作項目
1.綜理外語中心各項業務進度管控,資料整合。 2.高教深耕計畫外語、雙語中心窗口。 3.全校英語相關法規建置及推動。 4.中心重要工作項目及中長程計畫項目管考。 5.中心財產管理。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5年4月23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外語中心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及「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9,70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18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行政組員
114/11/20 ~ 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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