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
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學生輔導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之限制條件。
工作項目
本項人力非以集中式特教班為主,學校會統籌規劃運用。
一、配合班級老師入班協助、辦理特教行政工作。
二、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處理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 及其他相關之交辦事項。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聯絡方式
一、電話:(03)4562137轉612 王組長
二、報名資訊請詳見甄選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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