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5/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教育、心理、統計、測驗及評量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前揭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二)具統計基礎且熟悉測驗統計軟體(如R語言、SPSS等)的運用。 (三)具下列實務經驗或專長者尤佳: 1.實務經驗:如曾執行測驗相關的實務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具實績。 2.測驗相關領域專長:如素養導向試題設計、命題實務、口試技巧、實作評量等,或熟悉國內外測驗技術發展趨勢等。 3.心理計量相關領域專長:如測驗發展、測驗統計分析、項目反應理論(IRT)、古典測驗理論(CTT)、信效度評估、等化與常模建立等。 4.程式撰寫專長:熟悉Python程式語言,電腦模擬等。 (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強、工作穩定性佳。 聘用期間及酬勞標準 (一)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聘期3個月,表現優良即續聘至115年12月31日止,1年1聘。 (二)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博士學位自九等四階472薪點(目前為65,655元)起聘;具碩士學位自八等五階440薪點(目前為61,204元)起聘,薪點折合率將依行政院規定配合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並得依相關考核規定按年提敘辦理晉薪。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博士) (一)測驗評量研究發展:主辦新式測驗技術之研究,提出理論架構,規劃多元評量方法的創新模式。 (二)題型與技術研發:統籌測驗內容調整之策略,研發新型題型,並推動試題智慧化應用的研究方向。 (三)測驗結果精進:設計、發展與運用統計分析模型,提出測驗結果改進之實務建議。 (四)專案計畫管理:負責專案計畫的規劃、跨機構合作與經費爭取,並監督執行進度。 (五)制度與政策建議:提出考試制度與政策相關建議報告,以促進國家考試測驗評量專業發展,精進國家考試測驗評量效能。 工作項目(碩士) (一)測驗評量研究:執行新式測驗技術的實證研究,進行資料蒐集、分析與成果驗證,完成研究報告。 (二)題型與技術開發:設計與調整題型,開發並測試試題智慧化應用工具,確保可行性與實用性。 (三)測驗結果分析:進行統計建模與數據分析,提出具體改進建議,並撰寫研究成果文件。 (四)執行或管理專案計畫:負責專案計畫的執行或進度追蹤、資料整理與成果整合,確保研究目標達成。 (五)研究成果轉化:將研究成果轉化成政策建議,並撰寫研究報告。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備履歷表(含500字以內之自傳)、學經歷證件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及其他有助於審查能力證明及相關著作等資料影本,有推薦信尤佳,於115年5月6日(星期三)前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測驗發展司」(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考選部測驗發展司聘用研究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864林研究員、轉3870江研究員、轉3865黃研究員。 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本部退還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二)正取3名,備取3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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