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專案督導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5/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符合下列資格): 1、於教育部採認之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2、熟悉藝文媒體業態,並具有美術館或博物館之媒體宣傳及行銷經驗者尤佳。 3、熟悉政府採購法,具藝文採購、勞務採購履約管理經驗者尤佳,且擅長將專業藝文實務結合標規制定,並具良好協調溝通能力。 4、具相關英語檢定成績或可資證明具英語能力文件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統籌桃園市立美術館及各館群(含桃園市兒童美術館與橫山書法藝術館)三館媒體宣傳業務。 2、桃園市立美術館開館統籌。 3、美術館文創品企劃開發。 4、其他館長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5年5月3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館長室專案督導」,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10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外國學歷請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相關經歷之聘書、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等)。 三、薪資:65,655元/月(薪資比照聘用十等1階472薪點)。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並有3個月試用期),期滿本館得視年終考核結果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五、本館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將通知來館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以與本館業務及所應徵工作項目之專業性問題為主。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公告,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有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