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
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7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3. 具備土地建物登記基本概念、取得不動產相關證照及學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或測量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3-8761103轉308 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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