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3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資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
(二) 松山及桃園機場各類通行證、停車證申辦、清查及臨時證管理。
(三) 濱江地區派車單聯繫管理。
(四) 文具庫房及紀念品管理。
(五) 配合辦理保安相關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31日止);其僱用期限屆滿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專業證照、英檢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等資料各1份,於115年4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濱江街36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事務課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人,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五) 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 聯絡電話:02-8770-2201 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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