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30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有普通小型車(含)以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毒化物管理及查核相關業務。2.環境用藥管理相關業務。3.病媒蚊蟲防治管理相關業務。4.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 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10月),於約僱原因消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雇,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115年4月21日至115年4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請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繳文件郵寄(以郵戳日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5樓,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衛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人: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李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511。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履歷: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驗(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對本工作認知與期許(500字內)及6個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寄達之聯絡住址(含郵遞區號)、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普通小型車駕照及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四)徵選辦法:1.採公開徵選。2.針對提交之學歷文件、履歷及工作經驗等書面文件審查。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對本工作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20分。
(六)錄取通知方式: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七)本次甄選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無行政院與所屬各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迴避任用限制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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