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 現職為中央公務機關及學校之技工、駕駛、工友。
二、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四、 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文書處理、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一)報名方式:
應徵人員履歷表(含自傳)1份。(請至附件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履歷表」)。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參加工友徵選」;請於115年04月29日前逕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東分署秘書室收(950205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297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工友甄選履歷表(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2.服務證明書。
3.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6.其他證明文件1份。(4紙張規格影印)
(二)若有與本職務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工作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四)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
二、 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 薪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四、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經評定為錄取人員後由本分署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並通知報到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除特殊事由外,本分署依規定由遞補人員遞補。
六、 本分署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 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本分署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89-324121分機2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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