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技正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5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協助擬定與執行本市公共運輸政策。 2.協助督導與管理汽車客運業營運及大眾運輸場站等業務。 3.協助核閱公共運輸相關業務文稿及報表。 4.主持及參加各項相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林先生。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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