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 曾任學校事務相關經驗、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者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整建工程、財物、勞務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驗收、結算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及保險業務。 (三) 督導學校門禁管理,校警、工友工作分配及管理事項。 (四) 配合各項典禮、活動會場佈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以下二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線上應徵:請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如無法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並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5944413#170人事室確認。) (1) 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 最近1筆銓審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 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0) 身心障礙手冊 (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請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將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等請務必填寫完整)、離職證明書及上開證件,連同應繳交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於115年5月4日下午4時前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請務必於上班時間來電本校人事室(02-25944413#170)確定已收到報名資料才算完成報名)。 (三)逾期報名、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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