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

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路路面之工程材料試驗工作。 二、辦理自行研究案與委託研究案之規劃、執行與成果彙整。 三、辦理公路路面相關技術之研議工作。 四、辦理公路路面相關規範之修訂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另請上傳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將依序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謝旻達;連絡電話:02-29936183分機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程員
114/08/13 ~ 114/08/20
檢視
工程員
114/06/18 ~ 1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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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114/04/02 ~ 114/04/1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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