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陛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並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 具責任感、良好溝通能力、並具積極主動、耐心及協調合作精神。 ● 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 ●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學生社團相關業務(含社團輔導、社團教育訓練、社團評選及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參賽、新社團成立、社團招生博覽會及臺北市與全國學生五項藝術比賽等事務)。 (二)課外活動組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三)校慶活動、畢業典禮相關業務。 (四)學生申訴(含學生申訴委員會)相關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應徵期限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115年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8.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8項資料。 註:第7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Word檔請倂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學生事務處組員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74范秘書;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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