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認真負責,學習能力強。
3.具備機車駕照,且會駕駛上路。
4.須能配合本所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綜合業務(點收歸檔、編目、調案、銷毀、檔案室管理等)。
2.零用金作業、水電費帳單管理。
3.小額採購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完成線上或紙本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線上報名: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或將報名資料寄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紙本報名:請將報名資料送達新北市萬里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職缺,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應繳交下列資料:(證件影本請自行註明「謹供身分查驗使用」)
1.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或線上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汽/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其他經歷或專長證照影本。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之日起進用。新進人員須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六)月薪:新臺幣3萬2,450元(依新北市政府臨時人員通案薪資規定),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費用。
(七)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2)24922064分機4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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