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藉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需檢附中文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六)須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七)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意外傷害病患護理、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慢性病及傳染病防治、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衛生保健教育宣教及諮詢等相關業務辦理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指導師生CPR+AED等緊急救護技巧、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先至本校網站
(https://www.fhps.tp.edu.tw/nss/p/index)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連同報名應繳交表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將無法參加甄選。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電子郵件報名: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應繳交表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資料傳送後,請電洽23144668#151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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