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7
職務列等
無資位或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四、以有特教相關資歷或曾參加特教相關研習達36小時(含)以上者為優。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工作項目
以校內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為優先考量,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 協助班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及校園生活等事項,並提供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 上下學及其他在校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聯絡方式
(03)3622017轉611,請洽特教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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