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熟悉政府採購法、臺北市公文系統及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經驗及具採購證照(或具辦理招標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以及溝通協調能力,且能因應本校業務所需,配合職務輪調制度。
(五)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六) 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如WORD、EXCEL等) 公文系統作業及網路操作基本能力(如IE使用、收發email等)
工作項目
(一) 協助總務主任辦理各項事務工作。
(二) 辦理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作業,以及小額修繕案件。
(三) 布置校舍、場地(含考場借用)及環境美化事項。
(四) 辦理校園場地開放租借及校園安全維護事宜。
(五) 辦理消防安檢申報、消防防護計畫、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及校舍維護管理,以及協辦防災防汛之校舍巡檢。
(六) 管理職工及保全人員之勤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意者於115年5月10日(星期日)24時前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第十點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承辦人謝小姐聯繫確認(電話:02-23820484#211)。
繳附證件:
1.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請貼2吋脫帽半身照片)
2.切結書
3.甄選自傳
4.最近1次銓審函
5.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二)非現職人員:
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報名表(請自行附上相片)
2.甄選自傳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9.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10.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11.專長證明: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經驗等證明(無則免附)
請檢附上述(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於115年5月10日(星期日)前逕傳E-Mail:[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與本校承辦人謝小姐聯繫確認(電話:02-23820484#2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