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約聘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5/05
職務列等
7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營建管理、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營建管理、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住民公共建設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原民會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簡要自述」必填且須於「填表人」簽名)。 二、 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證照、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以上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三、 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15年5月5日(星期二)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上務請註明「約聘工程員徵才」字樣,應徵者資料經審查符合資格者以擇優方式通知來會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人事管理員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1708;07-7406511轉403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日後本會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選方式: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若成績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四、本職務一年一聘,月酬標準為七等328薪點至344薪點,自328薪點起薪(45,624元),並依「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辦理年度考核及晉薪事宜,最高可達344薪點。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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