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行政院聘用助理秘書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畢業。
(二)工作經驗(經歷擇一):
1.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文字、企劃,及行政等實績者。
(三)專長:
1.具備研究與整理相關檔案資料之能力。
2.轉譯本會相關研究資料之策劃與製作能力。
3.具備推廣本會業務之活動專案規劃與聯繫溝通能力。
(四)其他規定:本職缺為424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58,978元
工作項目
1.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秘書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會調查一組聘用助理秘書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15毛小 姐。
3.本次職缺備取人員將視本會後續用人需求,於3個月內遞補遴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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