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約僱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7
職務列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至330(月支報酬45,903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委外運動場館管理相關業務(含管理資訊系統填報或維護)。
2.運動場館稽查報表及月報表、年報表彙整。
3.民間運動場館稽查及安全管理聯合檢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應繳證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精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若具備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請繳交相關證件影本。
連絡人:顏凡涵 電話 : (02)2570-2330#6457
備註
1.聘僱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用。僱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滿重新檢討,僱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3.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朋友報名參加,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4.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報名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 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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