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缺額:學前特教學生按時計資學生助理員一名(每周 20 小時) (一)報名資格: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二)基本條件:品德優良、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至第17條之情事者。 甄選方式: (一)口試:每人10分鐘,內容為個人基本資料、服務理念、特教知能與實務,狀況模擬應變。(二)成績相同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三)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總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錄取公告及日期:(一)甄試結果於 115年4月30日(四)17時以前張貼於本校網站。(二)複查成績者,請於 115年 5月 4日(一)上午8:00~8:30 攜帶身分證至幼兒園辦理,複查僅限一次。(三)錄取人員應於 115年5月4日(五)8:30前持學歷證件正本、印章至本校幼兒園報到簽約,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工作項目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學生在學校學習參與。 (一)生活照顧:1.協助學生個人整潔、穿脫衣物、如廁與用餐2.協助午休與基本生活自理 (二)教學與學習支持:1.協助課程參與、分組或個別教學2.協助課堂評量與學習活動,協助整理學習檔案3.執行治療師建議訓練,協助融入普通班 (三)行為觀察與輔導:1.觀察並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2.協助情緒與行為處理 (四)安全與行動支持:1.維護在校、上下學及校外教學安全2.協助移動、作息轉換與輔具使用 (五)行政與支援工作:1.製作教材教具、處理突發事件2.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3.其他臨時交辦之特教有關事項 (六)專業規範:1.依IEP在教師督導下提供支持服務2.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學年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9小時以上。
聯絡方式
賴組長03-4792873轉 56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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