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2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其他條件:電子、資訊、通訊與光電或機電與運輸或生技、醫藥、材料與化學等領域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有科技專案計畫管理與執行經驗者優先考量。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者。 ●聘⽤期間: ⾃錄取人員報到⽇起試用3個月,並依相關考核(年終考核及試⽤期滿考核)結果辦理續聘事宜。 ●⽉⽀報酬: 起敘薪點472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52.1元),折合新臺幣71,791元。
工作項目
電子、資訊、通訊與光電或機電與運輸或生技、醫藥、材料與化學等領域相關業務如下: 一、規劃推動科技專案計畫及相關執行與管理(包含審查、管考及查證) 事項。 二、觀測及分析產業技術布局和國內外市場產業技術發展趨勢。 三、規劃國內產業技術研發方向及開發重點。 四、推動產業技術國際及區域合作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經濟部⼈事服務網】(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網⾴下⽅「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本職缺報名專⾴網址: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372315DC55614E013A06C14D00DA3D3B),並請同時填送「經濟部新進聘(僱)⽤⼈員甄選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1)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 (2)與擬任⼯作有關之⼯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5年4⽉26⽇ (星期日)【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陳⼩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產業技術司聘用研究員C610130」】。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陳小姐 02-23212200#884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