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

考古遺址出土標本管理專任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1
有效期間
115/04/21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學校之考古學或相關系所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資格以上者;或曾任博物館典藏管理、考古標本整理、修復及文化辨識等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可單人作業,認真親切具責任感、應變及解決問題能力佳、主動積極、對博物館事務及考古工作具熱忱、可於民眾面前執行工作,並能協助館方辦理相關事務。
工作項目
1、辦理新北市考古遺址出土(水)遺物之盤點、標記、清潔、裝袋等庶務。 2、辦理出土遺物文化類型辨識、管理及保存、資料登錄建檔及相關研究資料收集彙整作業。 3、協助本館辦理教育推廣活動及展覽。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1、每週一至週五,並能配合館方加班,不得無故請假或遲到早退。 2、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採彈性上下班,中午休息1小時)。 3、錄取通知次日起一個月內報到。 薪資: 學士學位月薪4萬3,399元,碩士(含)以上學位月薪4萬5,264元,享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年度工作獎金(依俸給一個半月及在職月份比例、年度考核績效計算)。
聯絡方式
1、符合上述資料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應徵資料「紙本」掛號郵寄至249005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200號,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 黃小姐收,並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標本管理專任人員。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2、須檢附下列文件紙本: (1) 個人履歷含自傳、聯絡方式、學經歷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需加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 (3)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 3、甄選方式:合於條件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4、錄取通知:以電話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2)2619-1313分機314 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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