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27
職務列等
聘用6等至聘用7等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學經歷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悉公文處理業務及熟習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使用及中文輸入)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戶籍人口統計資料之研究分析事項。 2.本部人口政策措施之推動與宣導事項。 3.國內外人口資料、人口問題之蒐集、分析及專題研究事項。 4.人口合理成長推計、人口政策推行民意分析及研究事項。 5.人口統計相關學術研討會及其他人口統計綜合性事項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內政部戶政司收。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戶政司聘用人員」,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280至424薪點(新臺幣38,948元至58,978元,自280薪點起支。 5.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7.本案聯絡人:楊小姐,連絡電話02-2356510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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