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約僱技士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具公共衛生經驗者且錄取後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主辦社區健康生活營造、健康飲食、減重相關業務。 (二)主辦健康職場相關業務。 (三)主辦生命統計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左側【我要應徵】→選取【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後,將下列相關文件資料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 4.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 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如提供不實或遺漏以上資料,概由當事人負責,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三)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四) 連絡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請洽(02)2826-1026轉7261吳組長,其餘事項請洽(02)2826-1026轉727225、(02)2881-3039分機7124人事室賴小姐。 (五) 其餘事項: 1.甄試方式:面試,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3.面試時間暫定11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舉行面試、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待遇: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為新臺幣139.1元,330薪點,月薪約45,903元。 7.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8.若考試當日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上班,則於停止辦公日後2日內,另行公告考試日期於本中心網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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