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暫雇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附相關證明)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採購證照及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團隊精神、溝通能力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薪資: 328薪點(4萬5,624元,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計給)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 聯絡單位:秘書室 2. 聯絡窗口:李小姐 3.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153 4.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學歷證書影本(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錄取報到時應補繳學歷證明,屆時如無法提供,視為資格不符以放棄論)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採購證照或相關工作服務證明。 ◎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5年4月30日前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七等暫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面試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上郵票俾利郵寄。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2個星期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1-2名,列冊候用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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