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暫雇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附相關證明)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採購證照及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團隊精神、溝通能力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薪資標準: 280薪點(3萬8,948元,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計給)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 聯絡單位:秘書室
2. 聯絡窗口:李小姐
3.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153
4.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
◎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學歷證書影本(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錄取報到時應補繳學歷證明,屆時如無法提供,視為資格不符以放棄論)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採購證照或相關工作服務證明。
◎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5年4月30日前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五等暫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面試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上郵票俾利郵寄。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到職日2個星期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1-2名,列冊候用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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