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04
職務列等
(25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工志工補助申請審核、督導本部勞工志工隊等事項。 二、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心理健康支持服務事項。 三、綜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助理員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到職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暫定至115年12月31日止)。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工作經驗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5年5月4日前逕寄「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勞動福祉退休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福祉退休司約僱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備取2名,備取期間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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